解读《电器电子产品达标管理目录》
工信部终于发布了《电器电子产品达标管理目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5号),于2019年3月15日正式实施。
在第一批达标管理目录当中,共有12类产品列入,这些都是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。包括:电冰箱,空调,洗衣机,电热水器,打印机,复印机,传真机,电视机,监视器,微型计算机(包括便携式微型计算机,平板电脑和掌上电脑),手机(不含具有简单通化功能的可穿戴产品),电话单机。
虽然第一批达标管理目录中一共只有12类产品,但根据“成熟一个,放入一个”的理念,逐步会有越来越多的品类加到该管理目录当中来。
列入达标管理目录中产品的均质材料中6项物质要满足限值要求,但在应用例外清单除外。
这里所指的均质材料,是指用机械方法拆分到不能再拆分的最小单元,即各个部分均匀一致的材料。
“例外清单”是针对某一应用的例外,而不是整个产品的“例外”。即如果某产品的某部件使用了铜合金,那么这个部件中的铅允许超过0.1%(但不能高于4%),其他部件中的铅仍需满足0.1%的限量要求。“例外”是指基于当前的科技发展水平无法实现对有害物质的替代,或者替代物可导致更大的负面影响,或者替代物的可靠性得不到保证时,该有害物质可被豁免的一种暂时的解决方案。
为贯彻落实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2号),做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与减量化,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环境保护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组织编制了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(第一批)》和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》。现予以公告,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后施行。
为贯彻落实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2号),做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与减量化,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环境保护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组织编制了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(第一批)》和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》。现予以公告,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后施行。